桓公(6)
(传十五·三)六月乙亥,昭公入。
(传十五·四)许叔入于许。
(传十五·五)公会齐侯于艾,谋定许也。
(传十五·六)秋,郑伯因栎人杀檀伯,而遂居栎。
(传十五·七)冬,会于栘,谋伐郑,将纳厉公也。弗克而还。
桓公(经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正月,公会宋公、蔡侯、卫侯于曹。
(经十六·二)夏,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。
(经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。
(经十六·四)冬,城向。
(经十六·五)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
(传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正月,会于曹,谋伐郑也。
(传十六·二)夏,伐郑。
(传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,以饮至之礼也。
(传十六·四)冬,城向,书时也。
(传十六·五)初,卫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属诸右公子。为之娶於齐,而美,公取之。生寿及朔。属寿於左公子。夷姜缢。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。公使诸齐。使盗待诸莘,将杀之。寿子告之,使行。不可,曰:“弃父之命,恶用子矣?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。”及行,饮以酒。寿子载其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至,曰:“我之求也,此何罪?请杀我乎!”又杀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齐。
桓公(经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正月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,盟于黄。
(经十七·二)二月丙午,公会邾仪父,盟于趡。
(经十七·三)夏,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
(经十七·四)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(经十七·五)秋,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
(经十七·六)癸巳,葬蔡桓侯。
(经十七·七)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(经十七·八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(传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(传十七·二)及邾仪父盟于趡,寻蔑之盟也。
(传十七·三)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於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公曰:“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。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?”
(传十七·四)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陈。
(传十七·五)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(传十七·六)伐邾,宋志也。
(传十七·七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(传十七·八)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,辛卯,弑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“高伯其为戮乎!复恶已甚矣。”
桓公(经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。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。
(经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公薨于齐。
(经十八·三)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
(经十八·四)秋,七月。
(经十八·五)冬,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(传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公将有行,遂与姜氏如齐。申繻曰:“女有家,男有室,无相渎也。谓之有礼。易此必败。”公会齐侯于泺,遂及文姜如齐。齐侯通焉。公谪之。以告。
(传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于车。
(传十八·三)鲁人告于齐曰:“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宁居,来修旧好。礼成而不反,无所归咎,恶於诸侯。请以彭生除之。”齐人杀彭生。
(传十八·四)秋,齐侯师于首止,子亹会之,高渠弥相。七月戊戌,齐人杀子亹,而轘高渠弥。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,故称疾不往。人曰:“祭仲以知免。”仲曰:“信也。”
(传十八·五)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。辛伯告王,遂与王杀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。初,子仪有宠於桓王,桓王属诸周公。辛伯谏曰:“并後、匹嫡、两政、耦国,乱之本也。”周公弗从,故及。
(传十五·四)许叔入于许。
(传十五·五)公会齐侯于艾,谋定许也。
(传十五·六)秋,郑伯因栎人杀檀伯,而遂居栎。
(传十五·七)冬,会于栘,谋伐郑,将纳厉公也。弗克而还。
桓公(经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正月,公会宋公、蔡侯、卫侯于曹。
(经十六·二)夏,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。
(经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。
(经十六·四)冬,城向。
(经十六·五)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
(传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正月,会于曹,谋伐郑也。
(传十六·二)夏,伐郑。
(传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,以饮至之礼也。
(传十六·四)冬,城向,书时也。
(传十六·五)初,卫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属诸右公子。为之娶於齐,而美,公取之。生寿及朔。属寿於左公子。夷姜缢。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。公使诸齐。使盗待诸莘,将杀之。寿子告之,使行。不可,曰:“弃父之命,恶用子矣?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。”及行,饮以酒。寿子载其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至,曰:“我之求也,此何罪?请杀我乎!”又杀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齐。
桓公(经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正月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,盟于黄。
(经十七·二)二月丙午,公会邾仪父,盟于趡。
(经十七·三)夏,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
(经十七·四)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(经十七·五)秋,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
(经十七·六)癸巳,葬蔡桓侯。
(经十七·七)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(经十七·八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(传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(传十七·二)及邾仪父盟于趡,寻蔑之盟也。
(传十七·三)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於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公曰:“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。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?”
(传十七·四)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陈。
(传十七·五)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(传十七·六)伐邾,宋志也。
(传十七·七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(传十七·八)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,辛卯,弑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“高伯其为戮乎!复恶已甚矣。”
桓公(经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。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。
(经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公薨于齐。
(经十八·三)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
(经十八·四)秋,七月。
(经十八·五)冬,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(传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公将有行,遂与姜氏如齐。申繻曰:“女有家,男有室,无相渎也。谓之有礼。易此必败。”公会齐侯于泺,遂及文姜如齐。齐侯通焉。公谪之。以告。
(传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于车。
(传十八·三)鲁人告于齐曰:“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宁居,来修旧好。礼成而不反,无所归咎,恶於诸侯。请以彭生除之。”齐人杀彭生。
(传十八·四)秋,齐侯师于首止,子亹会之,高渠弥相。七月戊戌,齐人杀子亹,而轘高渠弥。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,故称疾不往。人曰:“祭仲以知免。”仲曰:“信也。”
(传十八·五)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。辛伯告王,遂与王杀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。初,子仪有宠於桓王,桓王属诸周公。辛伯谏曰:“并後、匹嫡、两政、耦国,乱之本也。”周公弗从,故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