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逼写借条
林莉莎想了一下,说道:“你和‘守门人’提出我的要求,就是我在人间继续待三年陪着我孩子,期间我可以帮他们办案。帮你打探医院情况这事情更是不在话下。”
我无奈道:“三年...每天的新鬼成千上万,凭什么他们会答应你?”
林莉莎扑闪着天真的大眼睛说道:“凭你爷爷是首席大法师呀。”
谁说鬼不好忽悠的...
“好...”
“好吧”二字还没说完,我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只大手捏住往右边掰。
一对金色门牙!
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的金牙大汉,半猫着腰看向我,恶狠狠地说道:“小盆友,从你进门开始我就发现你了,你想干什么?”
“来看病啊...”我弱弱地说道。
大金牙光头男!这家伙现在对于我来说,比鬼可怕多了。
“呵呵,那我们到办公室聊聊!我亲自给你治治病。”大金牙看有其他人看向这边,于是捏着我脖子的手发力,逼我站起来。
我赶紧对林莉莎说道:“莎莎,你跟着我,如果我有危险,你就去中山路1号中山府A座31楼亿益律师事务所找他们的前台赵婧,让她来救我,她也是法师。”
林莉莎撅着嘴说道:“那你要让你爷爷帮我...”
这小妮子还真会趁机谈条件。
“好好好,我答应你!”这种时候哪怕让我以身相许也要答应了。
“唧唧歪歪什么呢?”金牙大汉以为我在跟电话那边的人用外语示警,赶紧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手机,略一查看,没有新的通话记录,放下心来,把我手机连同耳机一起放进他自己裤兜。
接着拉拉扯扯将我推出门诊大厅,乘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。
“不,不是说到办公室的吗?”我心想这家伙不会把我运走活埋了吧,于是颤声问道。
“办公室?你小子肯定是来找我们麻烦的,胆子不小啊?等下让你见识什么叫社会黑!”大金牙恶狠狠地说完,一手抓着我右臂,另一只手掏出把匕首,想把我逼进边上一辆无牌黑色奔驰S300后排右侧车门。
我本想反抗并呼喊,但环视一圈,停车场内没有其他人,担心刀子真的往我身上扎来,大金牙又紧紧抓着我的手臂,于是只好乖乖上车。
上车后才发现车里还有两个人,坐在后排左侧的那位是老朋友了,“忍”字纹身大汉。另外还有一名司机,没见过,但一看就知道也不是什么好人。
金牙大汉等我坐好,也钻进后排,和纹身大汉把我夹在中间,并用匕首侧面有一下没一下地拍打我的大腿。
接着“忍”字纹身大汉拿出一副手铐,将我双手拷住,又掏出一个黑色布套,把我头包起来。
幸好在失去光明之前,我看到林莉莎飘进了奔驰车副驾驶,一脸兴奋地看着我被各种折腾。
汽车启动后,我开始默默数数计算时间。
车行半个多小时,我被押下车,步行约一百米,听声响,感觉自己似乎被带进一个有铁门的房间中。
等头套被扯开,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没有窗户、充斥着一股霉味的的屋子内。
好在林莉莎翘脚坐在一张布满灰尘的黄色木沙发上,对我俏皮地吐出舌头。
金牙大汉这时候将我裤兜内的钱包摸出来,再翻出我放在钱包内的身份证看了一下,随手丢在地上。
接着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A4纸和一支水性笔,丢在屋内一张黄色木桌上,然后解开我手上的手铐,对我说道:“韦策是吧?在这张纸上写个借条,就说你借到秦大江五十万,同时签你名字。”
我当时就明白对方想干什么,这是打算用这张借条讹诈我,让我不敢再找他们的麻烦,否则...
开玩笑,我这种视金钱如生命的人,怎么可能愿意平白无故借下人家那么多债,万一等几年我们被打案的风声过去,对方真拿出这张借条来恶心我,法院真有可能凭借条判得我倾家荡产。
于是我开始给大金牙普法:“这种被胁迫写下的借条,是无效的,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予以佐证,你去法院起诉我也不一定能赢的。”
林莉莎拿出一种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向我,当我看到大金牙走去捡起我钱包的时候,我也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。
果然,大金牙从钱包中翻出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,交给纹身大汉,说道:“兄弟,等我打得他签下借条,并告诉我他的银行卡密码,你再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,转五十万到这小子的卡上,然后再花几天时间,戴口罩和帽子几次取出来。存钱之前记得先确认一下他讲的密码对不对。”
说完后,大金牙也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。
好嘛,这下如果我就范,对方的证据链确实充分,到时候起诉到法院让我给钱,换成我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官,也会支持对方诉讼请求的。
谁知道这种医院的打手也那么有钱,可以拿出五十万转一圈做假证据啊...
“你,你就算打死我,我也不会签的,还,还有我那张银行卡已经作废了...”想来想去,我只好这样说道。
“啪!啪啪!!!”
大金牙也不啰嗦,直接上来给我几个大巴掌。
还是熟悉的味道,铁锈一般的血液气息从我的鼻腔涌上来。
抹了抹脸上的血,我用鬼话说道:“还不快去找赵婧?”
林莉莎听言,又对我吐了一下舌头,向门外飘去。
“你总是自言自语说些什么鸟语?说,写不写?”大金牙逼问道。
“不写...”我低头小声说道。
“噗!”
大金牙后退一大步,再急速往前,对着我肚子就是一个正踹,将我踹翻在地。
“啊!啊!呜!!呜!”
这一脚踢得我肚内翻江倒海,感觉像是有几十只老鼠在啃食我的内脏,疼得我满地打滚并发出阵阵哀嚎。
见此,大金牙仍不收手,往我的背上、肚子上甚至是头上狠狠跺了不知多少脚,直到我晕死过去。
我无奈道:“三年...每天的新鬼成千上万,凭什么他们会答应你?”
林莉莎扑闪着天真的大眼睛说道:“凭你爷爷是首席大法师呀。”
谁说鬼不好忽悠的...
“好...”
“好吧”二字还没说完,我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一只大手捏住往右边掰。
一对金色门牙!
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的金牙大汉,半猫着腰看向我,恶狠狠地说道:“小盆友,从你进门开始我就发现你了,你想干什么?”
“来看病啊...”我弱弱地说道。
大金牙光头男!这家伙现在对于我来说,比鬼可怕多了。
“呵呵,那我们到办公室聊聊!我亲自给你治治病。”大金牙看有其他人看向这边,于是捏着我脖子的手发力,逼我站起来。
我赶紧对林莉莎说道:“莎莎,你跟着我,如果我有危险,你就去中山路1号中山府A座31楼亿益律师事务所找他们的前台赵婧,让她来救我,她也是法师。”
林莉莎撅着嘴说道:“那你要让你爷爷帮我...”
这小妮子还真会趁机谈条件。
“好好好,我答应你!”这种时候哪怕让我以身相许也要答应了。
“唧唧歪歪什么呢?”金牙大汉以为我在跟电话那边的人用外语示警,赶紧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手机,略一查看,没有新的通话记录,放下心来,把我手机连同耳机一起放进他自己裤兜。
接着拉拉扯扯将我推出门诊大厅,乘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。
“不,不是说到办公室的吗?”我心想这家伙不会把我运走活埋了吧,于是颤声问道。
“办公室?你小子肯定是来找我们麻烦的,胆子不小啊?等下让你见识什么叫社会黑!”大金牙恶狠狠地说完,一手抓着我右臂,另一只手掏出把匕首,想把我逼进边上一辆无牌黑色奔驰S300后排右侧车门。
我本想反抗并呼喊,但环视一圈,停车场内没有其他人,担心刀子真的往我身上扎来,大金牙又紧紧抓着我的手臂,于是只好乖乖上车。
上车后才发现车里还有两个人,坐在后排左侧的那位是老朋友了,“忍”字纹身大汉。另外还有一名司机,没见过,但一看就知道也不是什么好人。
金牙大汉等我坐好,也钻进后排,和纹身大汉把我夹在中间,并用匕首侧面有一下没一下地拍打我的大腿。
接着“忍”字纹身大汉拿出一副手铐,将我双手拷住,又掏出一个黑色布套,把我头包起来。
幸好在失去光明之前,我看到林莉莎飘进了奔驰车副驾驶,一脸兴奋地看着我被各种折腾。
汽车启动后,我开始默默数数计算时间。
车行半个多小时,我被押下车,步行约一百米,听声响,感觉自己似乎被带进一个有铁门的房间中。
等头套被扯开,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没有窗户、充斥着一股霉味的的屋子内。
好在林莉莎翘脚坐在一张布满灰尘的黄色木沙发上,对我俏皮地吐出舌头。
金牙大汉这时候将我裤兜内的钱包摸出来,再翻出我放在钱包内的身份证看了一下,随手丢在地上。
接着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A4纸和一支水性笔,丢在屋内一张黄色木桌上,然后解开我手上的手铐,对我说道:“韦策是吧?在这张纸上写个借条,就说你借到秦大江五十万,同时签你名字。”
我当时就明白对方想干什么,这是打算用这张借条讹诈我,让我不敢再找他们的麻烦,否则...
开玩笑,我这种视金钱如生命的人,怎么可能愿意平白无故借下人家那么多债,万一等几年我们被打案的风声过去,对方真拿出这张借条来恶心我,法院真有可能凭借条判得我倾家荡产。
于是我开始给大金牙普法:“这种被胁迫写下的借条,是无效的,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予以佐证,你去法院起诉我也不一定能赢的。”
林莉莎拿出一种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向我,当我看到大金牙走去捡起我钱包的时候,我也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。
果然,大金牙从钱包中翻出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,交给纹身大汉,说道:“兄弟,等我打得他签下借条,并告诉我他的银行卡密码,你再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,转五十万到这小子的卡上,然后再花几天时间,戴口罩和帽子几次取出来。存钱之前记得先确认一下他讲的密码对不对。”
说完后,大金牙也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。
好嘛,这下如果我就范,对方的证据链确实充分,到时候起诉到法院让我给钱,换成我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官,也会支持对方诉讼请求的。
谁知道这种医院的打手也那么有钱,可以拿出五十万转一圈做假证据啊...
“你,你就算打死我,我也不会签的,还,还有我那张银行卡已经作废了...”想来想去,我只好这样说道。
“啪!啪啪!!!”
大金牙也不啰嗦,直接上来给我几个大巴掌。
还是熟悉的味道,铁锈一般的血液气息从我的鼻腔涌上来。
抹了抹脸上的血,我用鬼话说道:“还不快去找赵婧?”
林莉莎听言,又对我吐了一下舌头,向门外飘去。
“你总是自言自语说些什么鸟语?说,写不写?”大金牙逼问道。
“不写...”我低头小声说道。
“噗!”
大金牙后退一大步,再急速往前,对着我肚子就是一个正踹,将我踹翻在地。
“啊!啊!呜!!呜!”
这一脚踢得我肚内翻江倒海,感觉像是有几十只老鼠在啃食我的内脏,疼得我满地打滚并发出阵阵哀嚎。
见此,大金牙仍不收手,往我的背上、肚子上甚至是头上狠狠跺了不知多少脚,直到我晕死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