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法医陈东
我叫陈东,出生警察世家。
我爸是一名法医,在我高三那年卷入了一件无头悬案而因公殉职,警号被封存。于是,我改了志愿,本该成为一名律师的我,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选了法医学专业,毕业后,我成功的启封了我爸的警号。
许多人都说我接了我爸的班,说我有出息,扛起了老陈家的旗。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,我之所以选干法医这一行,却不是为了这个。
我爸的死,一直如同一块石头压在我心上。
当年被封存的案件真相,扑朔迷/离,如同是我身后烧着的火,步步紧逼,促使我投身到这个行业中。
几乎成了我每日辗转难眠的梦魇。
而他在世时候经常跟我说。
‘佛怒手,惩凶罪,知真假,明是非。’
我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,并引以为戒。
……
深秋。
一场秋雨淅淅沥沥的下了整月。
我踩着泥水越过台阶,走进警戒线。
周围,灯红酒绿,南城夜晚的喧嚣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渲染了整座城市,点燃了肉/欲的火种,到处都充斥着欲/望的颜色。
我不是夜猫子,大半夜出来,当然不是为了喝酒蹦迪,更没有那个闲情逸致。
连续工作三十七个小时,几乎没合眼的时间,而我刚从上一起案件的移交而放松下来,巴不得缩在床上睡他个三天三夜。
可就在刚刚,
我得到了局里的通知,这家名叫‘西街’的KTV里发现了两具无名的尸体,一男一女,死状极其惨烈。
而且周围没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任何东西。
不得已,我只能在加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班之后,仍旧坚强的把自己从软床上拽起来。
走进门,和几个同事打了声招呼。
我便看到一间敞开的包间内,一个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的冷漠美女正艰难的脱下防护服。抬手弯腰间,勾勒出美女姣好的身段。
她叫陈婉,我的搭档。
或者说我的助手。
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,法医学专业直博的高材生。
三年前刚刚毕业的时候,陈婉还是个见到尸体还会发出尖叫,吓的三天吃不下饭的菜鸟。而经过了三年的法医生涯,见惯了生死,陈婉已经出落的非常精干。
学历高,人品好,更漂亮。
在警局里,陈婉是当之无愧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高冷女神。
只可惜,
学历再高,人再漂亮也没用。
陈婉没有男朋友。
也是,没有人愿意会和一个终日和死尸打交道,解刨到一半还能面不改色下咽饭菜的冷面煞神处对象。毕竟,不难想象,前一刻还在触摸尸体的手下一刻落在自己的小/弟弟身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毛骨悚然的感觉。
当然,我没有笑话她的意思。
因为我也一样。
适婚年龄的法医大多是单身狗,几乎没有例外,这种状况一直会延续到退居二线,或者通过相亲才能勉强把自己推销出去。
“看够了就来帮忙,如果你能换掉你那个老掉牙的山寨机,就该知道自己迟到了,而且长达二十七分钟时间之久。”
“迟到不是好习惯,你该改掉,就像你该改掉自己的老/毛病。”
陈婉抬了抬眼,她甩了甩被防护服浸透的长发,鼻梁上重新架起了一副黑框眼镜,将姣好的颜值重新封印。
“那可不成,这是我爸的遗物。”
我吹了个口哨,无视掉陈婉几乎要喷/火的眼神,蹲了下来,挑眉道。“你要怪就该怪凌晨一点的南城交通情况,毕竟,你也清楚,深更半夜还在堵车的城市除了北上广深,就属我们南城一家。”
我口花花的回了一句,伸手就去掀盖在身前的白布。
“别碰。”
陈婉的声音适时响起,我的手停顿了一下,不解的望去。后者摇了摇头,解释道。“你最好做一下简单的心理建设,如果可以的话,先把这个带上。”
陈婉递过来一身防护服。
我愣了一下,当然知道陈婉这算是善意的提醒,不过我从事法医的时间很久,早在陈婉来实习的时候,我就已经有过四年的法医龄了。
没理会陈婉的提醒,我掀开了白布。
一股腐烂的气味直冲鼻孔,我目光扫过,瞳孔骤然一缩,但脸色却没什么变化。白布下的是两具尸体中的男尸,头部有开放性的创口,显然是被重击过,翻开的皮肉惨白,血液已经完全干涸,尸体似乎有被搬动过的痕迹,而他身下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血液浸透了橘黄色的POLO衫。
但我敢肯定,头部不是致命伤。
因为在尸体的胸部,腹部,四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刀伤,有些刀伤深可见骨,尤其是腹部的伤口足有十几寸,甚至我能够看出其中已经腐烂,散发着臭味的内脏。而尸体表面的色素沉着,内体中已经显现出一定的巨人观。
我蹙了蹙眉头。
“你来得早,情况怎么样?”
闻声,陈婉摇摇头。
她伸手取出尸体插/入的月工温剂,借着光亮看了一下,随即抬起头来。“目前还不好说,根据常识来判断,死者的尸斑已经十分严重,现下是深秋,又下了一个多月的雨,空气潮湿。如果按照死亡每小时体温下降的趋势来看,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已经超过了三天以上时间。”
“而包房内是昨天凌晨开的,这不符合逻辑,所以大致能判定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,死者又被抛尸的嫌疑。”
“而且,陈东,你来看看这个。”
陈婉站起身来指了指包房沙发上盖着的白布,那是这起案件的另外一个死者。
一个年龄在二十上下的小姑娘,她穿着一身清凉的吊带牛仔裤,上.身则是绣着卡其色粉红豹的T恤。不过牛仔裤已经被撕/裂,肉眼可见大腿根部上有青紫的痕迹,没有穿内/裤,或者说是被强行脱下的。
下身接触的沙发上有大片大片的水/渍,这证明她先前有过失*禁的表现。
而在女尸的身上,同样存在着各种刀伤。
我数了一下,大概有十七道伤痕。
什么仇,什么怨,竟然会让凶手在两具尸体上做出这种这种人神共愤的事儿。
要知道,
这些都是生前伤,而不是死后的泄愤。
我爸是一名法医,在我高三那年卷入了一件无头悬案而因公殉职,警号被封存。于是,我改了志愿,本该成为一名律师的我,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选了法医学专业,毕业后,我成功的启封了我爸的警号。
许多人都说我接了我爸的班,说我有出息,扛起了老陈家的旗。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,我之所以选干法医这一行,却不是为了这个。
我爸的死,一直如同一块石头压在我心上。
当年被封存的案件真相,扑朔迷/离,如同是我身后烧着的火,步步紧逼,促使我投身到这个行业中。
几乎成了我每日辗转难眠的梦魇。
而他在世时候经常跟我说。
‘佛怒手,惩凶罪,知真假,明是非。’
我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,并引以为戒。
……
深秋。
一场秋雨淅淅沥沥的下了整月。
我踩着泥水越过台阶,走进警戒线。
周围,灯红酒绿,南城夜晚的喧嚣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渲染了整座城市,点燃了肉/欲的火种,到处都充斥着欲/望的颜色。
我不是夜猫子,大半夜出来,当然不是为了喝酒蹦迪,更没有那个闲情逸致。
连续工作三十七个小时,几乎没合眼的时间,而我刚从上一起案件的移交而放松下来,巴不得缩在床上睡他个三天三夜。
可就在刚刚,
我得到了局里的通知,这家名叫‘西街’的KTV里发现了两具无名的尸体,一男一女,死状极其惨烈。
而且周围没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任何东西。
不得已,我只能在加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班之后,仍旧坚强的把自己从软床上拽起来。
走进门,和几个同事打了声招呼。
我便看到一间敞开的包间内,一个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的冷漠美女正艰难的脱下防护服。抬手弯腰间,勾勒出美女姣好的身段。
她叫陈婉,我的搭档。
或者说我的助手。
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,法医学专业直博的高材生。
三年前刚刚毕业的时候,陈婉还是个见到尸体还会发出尖叫,吓的三天吃不下饭的菜鸟。而经过了三年的法医生涯,见惯了生死,陈婉已经出落的非常精干。
学历高,人品好,更漂亮。
在警局里,陈婉是当之无愧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高冷女神。
只可惜,
学历再高,人再漂亮也没用。
陈婉没有男朋友。
也是,没有人愿意会和一个终日和死尸打交道,解刨到一半还能面不改色下咽饭菜的冷面煞神处对象。毕竟,不难想象,前一刻还在触摸尸体的手下一刻落在自己的小/弟弟身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毛骨悚然的感觉。
当然,我没有笑话她的意思。
因为我也一样。
适婚年龄的法医大多是单身狗,几乎没有例外,这种状况一直会延续到退居二线,或者通过相亲才能勉强把自己推销出去。
“看够了就来帮忙,如果你能换掉你那个老掉牙的山寨机,就该知道自己迟到了,而且长达二十七分钟时间之久。”
“迟到不是好习惯,你该改掉,就像你该改掉自己的老/毛病。”
陈婉抬了抬眼,她甩了甩被防护服浸透的长发,鼻梁上重新架起了一副黑框眼镜,将姣好的颜值重新封印。
“那可不成,这是我爸的遗物。”
我吹了个口哨,无视掉陈婉几乎要喷/火的眼神,蹲了下来,挑眉道。“你要怪就该怪凌晨一点的南城交通情况,毕竟,你也清楚,深更半夜还在堵车的城市除了北上广深,就属我们南城一家。”
我口花花的回了一句,伸手就去掀盖在身前的白布。
“别碰。”
陈婉的声音适时响起,我的手停顿了一下,不解的望去。后者摇了摇头,解释道。“你最好做一下简单的心理建设,如果可以的话,先把这个带上。”
陈婉递过来一身防护服。
我愣了一下,当然知道陈婉这算是善意的提醒,不过我从事法医的时间很久,早在陈婉来实习的时候,我就已经有过四年的法医龄了。
没理会陈婉的提醒,我掀开了白布。
一股腐烂的气味直冲鼻孔,我目光扫过,瞳孔骤然一缩,但脸色却没什么变化。白布下的是两具尸体中的男尸,头部有开放性的创口,显然是被重击过,翻开的皮肉惨白,血液已经完全干涸,尸体似乎有被搬动过的痕迹,而他身下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血液浸透了橘黄色的POLO衫。
但我敢肯定,头部不是致命伤。
因为在尸体的胸部,腹部,四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刀伤,有些刀伤深可见骨,尤其是腹部的伤口足有十几寸,甚至我能够看出其中已经腐烂,散发着臭味的内脏。而尸体表面的色素沉着,内体中已经显现出一定的巨人观。
我蹙了蹙眉头。
“你来得早,情况怎么样?”
闻声,陈婉摇摇头。
她伸手取出尸体插/入的月工温剂,借着光亮看了一下,随即抬起头来。“目前还不好说,根据常识来判断,死者的尸斑已经十分严重,现下是深秋,又下了一个多月的雨,空气潮湿。如果按照死亡每小时体温下降的趋势来看,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已经超过了三天以上时间。”
“而包房内是昨天凌晨开的,这不符合逻辑,所以大致能判定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,死者又被抛尸的嫌疑。”
“而且,陈东,你来看看这个。”
陈婉站起身来指了指包房沙发上盖着的白布,那是这起案件的另外一个死者。
一个年龄在二十上下的小姑娘,她穿着一身清凉的吊带牛仔裤,上.身则是绣着卡其色粉红豹的T恤。不过牛仔裤已经被撕/裂,肉眼可见大腿根部上有青紫的痕迹,没有穿内/裤,或者说是被强行脱下的。
下身接触的沙发上有大片大片的水/渍,这证明她先前有过失*禁的表现。
而在女尸的身上,同样存在着各种刀伤。
我数了一下,大概有十七道伤痕。
什么仇,什么怨,竟然会让凶手在两具尸体上做出这种这种人神共愤的事儿。
要知道,
这些都是生前伤,而不是死后的泄愤。